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申报情况,经研究,现将2025年亳州市市本级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第二批)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3月7日至3月13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受理部门: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58-51322812025年3月7日序号单位名称姓名补贴期限补贴金额(元)1亳州国祯生物质热电有限公司李舒恒2024.8-2025.16870.96李芸倩2023.7-2024.612980.08瞿茹茹2023.10-2024.913453.74合计:33304.782亳州康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彭明轩2024.9-2025.26118.7合计:6118.7总计:39423.48(补贴标准按照中小微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