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4〕166号),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符合《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4〕166号)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24年1月~12月完成的项目,二、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写《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上相关材料报所在地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2.证明材料(1)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已发布的国际标准文本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项目清单,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持制(修)订省和市地方标准:已发布的公告或标准文本,由排序第一的发布单位)出具“主持制(修)订标准”的证明,主持制(修)订行业标准,其中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需提供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初审,于2025年3月13日前将《2024年度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及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书面和电子各1份报市局标准化处,市级事业单位或市级行业协会于2025年3月13日前直接报市局标准化处,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附件:1.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doc2.2024年度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doc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