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三、验收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需提前指导项目负责人准备项目任务书、验收申请表、验收证书(初稿)、项目执行工作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并形成项目验收申请材料报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负责人报市科技局农社科审核,如有必要,市科技局当面质询,并要求修改完善申请材料,3.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按照专家意见对项目验收材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填写验收证书,4.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于存在科研道德和诚信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否则视为未通过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