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集时间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8日12:00三、资质条件申报本次发放平台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二)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五)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能力,具备实名认证能力、风险防控能力、联动各类商户能力及支付机构能力、大数据能力、信用数据汇集能力,(六)具备较强的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在消费券发放使用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四、服务时间本次征集平台的服务时间为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8日,服务平台方仍须配合完成包括活动总结、数据统计分析、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等消费券活动收尾工作,(三)平台及服务能力介绍1.实名能力:经实名认证的用户数量,是否能为本次活动提供全用户实名保障及数据支撑,5.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荐促进消费的技术介绍,扩大消费券活动知晓率和参与率的能力,技术能力强的发放平台优先,风控措施到位的发放平台优先,(五)与活动商户配合度高的发放平台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