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组织开展全省省级科普基地绩效评价工作,已申报或认定为省科技厅联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领域省级科普基地的,主要评价内容如下:1.科普工作组织管理,各科普基地依托单位对照《管理办法》和评价内容要求,(二)市州评价市州科技局(湘江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个市州(湘江新区)不超过本辖区参加绩效评价科普基地总数的10%(不到1家的可推荐1家),各市州科技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向省科技厅提交科普基地评价总体情况报告及各科普基地绩效评价意见汇总,(三)省科技厅复核3月下旬,由省科技事务中心组织专家抽取部分科普基地进行复核(含材料复核和现场复核),原则上复核数量不少于参与绩效评价科普基地总数的30%(50家),仅对评价意见为“行业标杆”的进行复核,对评价意见为“优秀”和部分评价意见为“合格”的科普基地进行复核,四、结果运用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合格”的,由市州科技局(湘江新区管委会)复评后将情况报省科技厅复核,六、联系方式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0731-88988359、88988880省科技事务中心绩效评价部:0731-88988973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4586799、84586921、84586761附件:湖南省科普基地绩效评价表湖南南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