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芜各专利代理机构: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要求,现就做好专利代理机构2024年年报提交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4年12月31日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在2025年3月1日至31日期间,通过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具体操作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s://ggfw-sso.cnipa.gov.cn/am/#/login),登录知识产权代理管理系统,二、2025年4月1日起,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将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将被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自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三、未在指定时限内提交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机构,在指定时限外一个月内提交年度报告后,可向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移出申请,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审核符合移除条件的报省局,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科,0553-5968716附件1:附件:1、专利代理机构目录.xls附件2: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年度报告填报操作指引202503.pdf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