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办理工作背景我市入选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后,陆续出台了《厦门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厦门市推进国有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若干措施》《厦门市减轻工业企业负担切实促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若干措施》《厦门市低效用地认定标准》等系列政策,明确了低效用地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及相关再开发扶持措施,二、措施与成效为推动工业领域的低效用地加快盘活改造,支持包含低效工业用地在内的存量工业用地进行提容增效,《关于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建议》中提及的扩大政策适用范围、允许工业厂房按政策分割转让、下放审批权限等建议,为进一步调动企业参与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积极性,对包含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项目在内的工业投资项目予以“财政+基金”组合拳式的全方位扶持,印发《厦门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工作方案》、《厦门市工业企业工业固投补助资金审核要点》等文件,落实工业固投补助政策,为工业企业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我市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有序推进,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推动计划虽然目前各区已陆续认定报备了一批低效工业用地,企业参与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积极性不够,加快湖里国投项目、通士达轻工视讯园等一批国资国企带头开发的工业用地再开发项目加快投资建设和产业资源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