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发局、发改局、科技局、科技工信局):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月27日发布了《对吉林省认定机构2024年认定报备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第一批补充备案的公告》,下发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发证日期分别为2024年11月1日和2024年11月29日,鉴于这部分企业参加了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因为抽查而延迟下发证书,同时此成果可作为认定和复核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条件之一,故在这部分企业中开展2025年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和2022年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于3月19日前对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其它工作要求遵照《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和2022年长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长工信联发〔2025〕1号)执行,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