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切实做好2024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长效管理考核评估工作,按照《青浦区美丽乡村长效管理考核办法》(青府办发〔2020〕50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的要求,现将年度考核情况通报如下:一、考核结果依据年内开展的飞行检查、综合整治考核、街镇自评、区级抽查考核四项得分加权平均得出了58个美丽乡村示范村长效管理年度考核得分,按照《考核办法》明确的A档(优秀)40万元/村•年、B档(良好)30万元/村•年和C档(合格)20万元/村•年的长效管理考核奖补标准,纳入区综合整治办考核奖补范围,各街镇以美丽乡村示范村为引领,进一步强化长效管理工作力度,个别村对长效管理重视程度不够,提高美丽乡村示范村长效管理工作水平,二是要充分发挥奖补资金作用,同时也要进一步指导各村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发挥奖补资金效用,美丽乡村示范村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附件:2024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长效管理考核结果上海市青浦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2月19日相关附件青乡村振兴办20251号关于2024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长效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