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汪农发〔2022〕23号局属相关科室(站所)、三大农场及涉农企业:为全面落实省、州、县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决策部署,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扎实推进农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延州安委办(2022)41号]及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防控疫情、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上来,全力抓好农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层层压紧压实农业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责任,努力确保农业企业复工生产安全,确保不安全不生产,深入排查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不能放松,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畜产品保供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与指导服务,对饲料、兽药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防各类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