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涉农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汪农发〔2022〕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决策部署,现就做好涉农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换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跨省运输涉农物资货物车辆的企业、农资店、种植大户等通过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交申请,乡镇政府向农业农村局发函申请办理《吉林省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二、申请方式申请人需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交申请,由乡镇政府核实信息符合要求后,资料审核通过后可到县农业农村部门现场办理,3、车辆信息(车牌号、行车证),5、随车人员信息(身份证、联系电话),三、发放流程由所属地乡镇、农业农村部门核实信息后,可通过现场发放纸质《通行证》或微信等方式以电子格式发送给用证单位或使用个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主动保障农资运输工作,申请部门要认真核实申请信息,《通行证》实行“一车一证一线路”管理,运输线路应与《通行证》信息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