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高新区支持引进优质内外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高新投促〔2024〕8号)、《宁波高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引进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高新投促〔2024〕9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街道专业园初审、区投促中心审核、区财政局复核,现将拟奖补企业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区投促中心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区投促中心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区投促中心将不予受理,公示期限:2025年3月3日-3月7日,联系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9号(邮编315040)电话:0574-89288873附件:2025年第一批内外资与产业项目专项资金拟奖补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