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揭榜任务内容面向智能辅助决策产品、脑机混合智能产品、支撑环境三大类9个揭榜方向,推动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发展,二、推荐条件(一)申报单位须为在沈阳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二)鼓励以联合体方式申报,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由拟作为产品注册申请人的单位牵头,支撑环境类揭榜任务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牵头,(三)智能辅助决策产品类、脑机混合智能产品类揭榜任务要求揭榜单位产品已完成前期研究且基本定型,支撑环境类重点任务要求揭榜单位已完成前期研究并已搭建基本支撑环境,(四)请各区、县(市)工信局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组织本地有关单位积极揭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二)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完成申报后请于2025年3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推荐表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我局邮箱,联系人:朱明星联系电话:18309839265邮箱:ghc22731184@163.com附件:1.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2.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推荐表3.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的通知(国家)附件2+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推荐表(各市).doc附件1+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pdf附件3+2025年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的通知(国家).pdf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