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省渔业船舶设计质量监管,规范渔业船舶设计活动,提高渔业船舶设计质量,依据《渔业船舶检验管理规定》《国内海洋渔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技术条件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辽宁省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总队对全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开展了技术条件评价工作,现将截至2025年2月27日符合技术条件的6家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予以公布,附件: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技术条件评价结果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2月27日附件辽宁省渔业船舶设计单位技术条件评价结果序号单位名称评价等级联系人联系方式1中船大连造船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甲级马超159426227422大连海迪船舶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丙级徐秀敏136042409473大连保税区卓昌船舶设计所丙级刁有明133878603984大连海太船舶设计有限公司丙级于欣130505497895大连驭海科技有限公司丙级王昆鹏138428999456大连华砚船舶设计有限公司丁级张音伟13941168789备注:甲级可承担设计船长大于60米且单机功率大于1000千瓦的渔业船舶,丙级可承担设计船长不超过45米且单机功率不超过662千瓦的渔业船舶,丁级可承担设计船长不超过30米且单机功率不超过295千瓦的渔业船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