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贸便〔2025〕14号各会计师事务所:为强化我厅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管理,一、审核工作情况(一)对申报的一般企业出口信用保险保费项目和融资贴息项目约100户和小微企业统保约730户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财务真实性等进行审核,形成专项资金审核报告,(二)工作地点:太原市六城区(三)审核时限:10—15天二、报名条件(一)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二)熟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不规范行为信息,(详见附表)(二)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合格证、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三)近期(最长时限为近三年)承担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业务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比如业务约定书、专项资金审核报告等),(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人员(须附审核人员资格证书)和审核时间安排,(五)项目服务报价明细〔编制标准应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直行政单位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的通知》(晋财行〔2020〕53号)〕,企业注册成立至今不足三年的,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无上述不良记录),(二)报名方式:报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为一个文档(邮件命名方式:报价单位+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审核申请书)发送至工作邮箱,我厅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张永杰电话:0351-4077210地址:太原市龙盛街15号山西省商务厅邮箱:waimaochu208@163.com附件:出口信用保险项目审核申请书山西省商务厅2025年3月5日(此件主动公开)请点击下载:晋商贸便〔2025〕14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