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4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信息提供日期:2025-03-0514:43信息来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信息通信业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24〕77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5号)要求,二、调查内容主要调查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年报调查时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统计数据,五、报送内容及时间2024年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年报和2025年定期报表按国家统计局批准印发的《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信息通信业统计调查制度等8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4〕187号)要求填报,(4)主要产品产、销、存表(电子材料制造)(电制统企4表),(5)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集成电路制造)(电制统企5表),(7)主要产品产、销、存表(新型显示制造)(电制统企7表),(8)主要产品产、销、存表(光伏产品制造)(电制统企8表),(9)主要产品产、销、存表(重点领域专用设备制造)(电制统企9表),(10)主要产品产、销、存表(电池及材料制造)(电制统企10表),(11)主要产品产、销、存表(电子终端及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电制统企11表),电子终端及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重点企业填报;(12)主要产品生产能力表(电制统企12表),报送时间:2025年3月20日前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填报,(1)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电制统企14表);(2)主要产品产、销、存季报表(电制统企15表);报送时间:季度后20日前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填报,(3)主要产品生产能力月报表(电制统企18表);报送时间:次月20日前企业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统一登录系统完成网上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