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资源集约利用,促进吴江区工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吴办〔2022〕64号),现将A、B类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2日,如对上述名单企业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企业所属辖区反映,各区镇联系方式区镇联系电话开发区63960286汾湖63135816盛泽63959811太湖新城60901936七都63810225桃源63857626震泽63786213、63750248平望63382296附件:2023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综合评价等级A、B类企业名单苏州市吴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