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部分外贸类项目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商贸发〔2023〕74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部分外贸类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桂商贸发〔2023〕91号)、《自治区商务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桂商财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第三方审核及我局内部复核流程等程序,形成《崇左市2024年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做强做大)项目审核资金拟分配表》,现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即2025年3月4日—3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财务科反映情况,地址:崇左市友谊大道18号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409室,联系电话:0771-7840918,崇左市服务业和商务口岸局2025年3月4日文件下载:附件:崇左市2024年自治区本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跨境电商做强做大)项目审核资金拟分配表.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