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持续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相关标准要求,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相关标准要求,2.符合《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九条相关标准要求,三、工作要求(一)各镇街应积极稳妥推动本辖区企业、工业园区开展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持续完善绿色发展各项工作,应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编写评价报告并于5月2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在充分征求镇街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将市级绿色制造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推荐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附件:1.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市级绿色制造推荐名单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3日(联系人: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