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惠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县(区)组织拟申报2025年市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按照《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相关标准要求编写评价报告,并于5月2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不得申报绿色制造名单:未正常经营生产的,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2024列入广东省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共13家,如今年继续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的单位请按上述要求办理,在充分征求本县(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意见后,于5月30日前将本县(区)绿色制造推荐名单(附件3)函报我局,并同时在管理平台(市级端口)提交推荐,三、请各县(区)组织已公布的国家和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在3月3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填报2024年度动态管理表,拟申报2025年国家级绿色制造的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单位除外,附件:1.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2.惠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3.国家级、省、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4.惠州市2024年度国家、省绿色制造名单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3月4日(联系方式:0752-2882669)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附件2: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惠州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附件3:国家级、省、市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汇总表.et附件4:惠州市2024年度国家、省绿色制造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