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为引导我县建筑企业做优做强,提升建筑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2〕47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1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县住建局审核,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6日,对所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1-89601402,0571-89601398附:2024年度淳安县建筑领域践行高质量发展优秀企业公示名单淳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3月4日2024年度淳安县建筑领域践行高质量发展优秀企业公示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