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资金安排我县2025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资金2500万元,用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近三年内实施的国家项目无违反相关财经纪律的行为,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奶农、合作社等主体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支持奶源质量安全管控、乳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与设备购置、生产工艺升级、检验检测设备配备、冷链运输流通体系建设等,每个项目县试点数量不超过1个,四、补助标准及环节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扩大草畜配套规模、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及养加一体化试点的适度规模奶畜养殖场给予适当补助,草畜配套的每亩补助规模不超过800元,单个主体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现代智慧牛场建设的单个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300万元,养加一体化的单个主体补助资金不超过400万元,2.生鲜乳购销合同(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奶牛养殖企业准备材料及投资概算表于2025年3月3日前提交县农业农村局,附件:2025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投资概算表灵寿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5日2025年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投资概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