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印发《上海市2025年加力支持家电家居家装消费品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第一条补贴范围本市对家电类、装修建材类、卫生洁具类、家具照明类、智能家居类、居家适老化类、家纺类产品7类产品进行补贴,第二条补贴标准消费者在本市购买装修建材类、卫生洁具类、家具照明类、智能家居类、家纺类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居家适老化类产品按照每件销售价格的30%给予补贴,第三条补贴方式消费者购买本市补贴范围的家电类、装修建材类、卫生洁具类、家具照明类、智能家居类、居家适老化类、家纺类产品时,第四条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义务在延续使用2024年“上海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的服务机构的基础上,支付服务机构应当做好本市补贴政策的活动参数配置,第五条参与企业确定在2024“上海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参与企业基础上,由相关家电、家装、家具、家用照明、康复辅具、家纺等行业协会公开征集增补符合条件的家电类、装修建材类、卫生洁具类、家具照明类、智能家居类、居家适老化类、家纺类产品企业(包括实体门店和网上店铺),第六条参与企业义务参与企业在政策实施期间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补贴产品管理,分别汇总补贴范围内家电类、装修建材类、卫生洁具类、家具照明类、智能家居类、居家适老化类、家纺类产品目录,共同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绩效评价和专项审计等工作,第十一条资金审核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市商务委对资金进行审核后,第十三条监督管理市商务委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