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部分老区村解决生产生活存在问题,在组织老区项目申报、核查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4年度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本计划指定的资金项目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调整项目内容和资金额度,严禁挤占、截留、抵扣、挪用,保证扶持资金专款专用,二、各有关项目单位应把此专项资金全额使用在指定的建设项目上,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指定的资金项目必须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完成有关报账工作,规范各项目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将联合对此项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附件: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度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docx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