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绿色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制造业绿色转型,促进我市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7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13号)、《吉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吉工信办联〔2023〕45号)、《长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长工信联发〔2024〕22号)等有关文件,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0日,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受理单位: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电话:0431-88777203邮箱:gxzy88777203@163.com附件:《长春市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18日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绿色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市制造业绿色转型,促进我市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7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节〔2024〕13号)、《吉林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吉工信办联〔2023〕45号)、《长春市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长工信联发〔2024〕22号)等有关文件,意见征集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10日,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受理单位: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电话:0431-88777203邮箱:gxzy88777203@163.com附件:《长春市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