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政办发〔2025〕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协商指引》,支持企业或行业工会与行业协会、新就业形态企业就行业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休息休假等开展协商,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着力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具备条件的行业通过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权利,各县市区人民政府)5.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6.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指导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用工企业建立健全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各县市区法院、人社、检察、司法、综治、信访接访大厅开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窗口(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拓展职业发展空间10.优化就业创业指导,鼓励企业建立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建立完善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和技能竞赛机制,鼓励新就业形态企业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技能比武和岗位练兵活动,创新新就业形态企业党建和工会组织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