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增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成员的通知沪府〔2025〕15号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青浦区人民政府、苏州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增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成员,具体如下:章元明生态环境部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红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张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楼学军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邵军上海市数据局局长张旻江苏省数据局副局长陈瑜浙江省数据局副局长今后,理事会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上海市人民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