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能力,切实做好2025年就业见习工作,根据《陕西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延安市青年见习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实施范围(一)见习对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二)见习单位,市区范围内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为就业见习单位:1.自愿开展见习工作,遵守本细则的各项规定,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拥有健全的法定成立手续且正常运营,国家机关能够自主决定接收人员见习并具有独立财务,3.有完善的见习管理制度、见习工作计划,配备专业的见习指导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