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文件,已对昌东镇人社所、麻丘镇人社所、艾溪湖管理处人社所、鲤鱼洲管理处人社所申报的范安红等6名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领条件,补贴标准:以上年度江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南昌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前述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总额的2/3,拟同意给予社保补贴,(详细见附件)现将社保补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4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88287087,附件:2024年第四季度社保补贴发放人员公示名单南昌高新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2月8日2024年第四季度第三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名单及享受金额序号姓名就业形式本次发放补贴金额应补贴月份本次补贴月数1范安红灵活就业1464.00社保补贴10-12月32罗艳灵活就业2570.72社保补贴10-12月33张超君灵活就业1464.00社保补贴10-12月34刘献花灵活就业488.00社保补贴10-10月15李小花灵活就业1464.00社保补贴10-12月36胡淑贞灵活就业1464.00社保补贴10-1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