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政资金政策引导和撬动作用,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关于调整下达加大促销费政策资金指标的通知》(盘财指经[2024]3276号)要求,经辽宁兴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审计评估、盘山县商务局党组研究,拟对盘锦新发优选蔬果生鲜有限公司、盘锦市金山服务有限公司予以促消费工作一次性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8日,如对支持项目存有异议,可于3月8日前向盘山县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427-3552830通讯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盘山县政府综合楼1号楼,218办公室,资金分配表单位:万元所属县区企业名称奖励原因资金分配额度合计盘山县盘锦新发优选果蔬生鲜有限公司2024上半年新入库企业1015盘山县盘锦市金山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3月贡献纳统零售额增速超过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