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甬农发〔2025〕1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度鄞州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新申报认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认定条件新申报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要求具体参照《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见附件)的规定要求,优先推荐综合实力强、科技含量高、经营稳健、联农带农和引领产业发展作用突出、履行社会责任好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申报,市级直属企业可通过属地农业农村局或直接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各镇街根据相关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初审,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申报条件和要求,审核通过的正式行文推荐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鄞州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材料于2025年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陈盛,附件:1、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2、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关于开展2025年度宁波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pdf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