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了常盐工业园常盐大道西侧、纬三路南侧地块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丰征补安置〔2024〕15号),部分地类发生了变化,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1、原发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丰征补安置〔2024〕15号)中的征收范围、征收目的、补偿方式与标准、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等内容未发生改变,按照原公告内容执行,2、土地现状调查数据变更如下:地块一拟征收大中街道光明村六组集体所有土地0.4659公顷(6.9885亩),农用地0.4659公顷(6.9885亩),拟征收大中街道光明村七组集体所有土地10.2981公顷(154.4715亩),农用地10.2981公顷(154.4715亩),地块二拟征收大中街道光明村六组集体所有土地0.1787公顷(2.6805亩),农用地0.1787公顷(2.6805亩),拟征收大中街道光明村七组集体所有土地0.1533公顷(2.2995亩),农用地0.1533公顷(2.2995亩),3、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区、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2日,附图:常盐工业园常盐大道西侧、纬三路南侧地块勘界图.pdf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