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业种植业经营主体单位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2025年将在红寺堡区域内建设一个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点,示范点建设的具体要求如下:一、示范点申报的条件1、申报对象为红寺堡区注册的从事农业种植业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4、使用的地膜必须是加厚高强度的地膜,二、示范的内容1、加厚高强度地膜机械覆膜效率、效果,3、加厚高强度地膜耐候期的监测,4、加厚高强度地膜机械回收效果,5、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相关技术的展示,三、示范点补助标准根据《红寺堡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安排,四、申报的程序1、示范主体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2、申报主体填写示范点申报表(见附表),3、对申报示范点的主体,五、申报的时间期限希望辖区内相关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有申报意向的主体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交于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四楼406室,附件:红寺堡区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示范点申报表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