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协助办理渔业船舶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海口市2025年协助办理渔业船舶业务服务二、项目费用费用控制在37.6万元(现场类不超过520元/艘,非现场类不超过120元/艘),三、收费标准渔业船舶类型(大、中、小型)不划分规格,按照每艘渔业船舶每次申请办理相关配套业务收取费用(含现场设备拍照录像、证书打印、耗材等费用)四、委托内容(一)现场类:渔业船舶拆解报废、灭失、减船转产等业务,(二)非现场类:1.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营运检验、临时检验的检验材料审核,2.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营运检验、临时检验的检验证书和注销证明的签发,4.渔业船舶的变更、登记、证书核发、注销等相关业务,六、报名提供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前三年内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后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四)提供本省内政府购买同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加盖公章,七、报名须知(一)本次委托的中标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不得参与本市渔业船舶第三方机构年度营运检验项目的投标及后续工作的开展,审核不合格我局有权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