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对象高新区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三、申报条件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四、申报方式用人单位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还需提供下列材料:1.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被派遣残疾人可计入用工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得重复计入劳务派遣单位的就业人数,所申报的残疾人为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就业的,应提供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合作协议》《武汉市残疾人劳务派遣用工认定书》(须加盖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公章),2.联网认证系统核验社保、医保数据信息不通过的,3.联网认证系统核验工资数据信息不通过的,用人单位可提供税务机关开具的工资收入申报证明(应包含每月收入、申报单位等信息)、银行流水或其他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进行申报,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得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三)以非劳务派遣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