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建设方案》《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各级管理部门在项目、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为中试平台建设发展提供支持保障,包括制定中试平台建设方案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中试平台申报、认定、考核、管理等工作,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中试平台建设、推荐、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中试平台申报、认定、考核、管理等工作,第六条各区县(市)工信部门负责本辖区中试平台建设、推荐、管理和服务工作,(二)指导中试平台建设和运行,(三)协助市工信局做好中试平台考核管理等工作,第七条依托企业具体负责中试平台的建设与运行,主要包括:(一)为中试平台服务行业科研成果试验提供支持,第三章条件与程序第八条认定郑州市制造业中试平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郑州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支持领域,能够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中试服务,第四章考核与服务第十条对已认定的中试平台采取“动态管理,三年内不再受理其依托企业申报中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