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与新录用人员依法签订12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内容,应编写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岗位名称、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及课时、培训方式、培训人数及批次、培训师资等内容),并将劳动者权益保护、艾滋病防治、工作生活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二)培训组织方式,组织新录用人员利用工作之余开展培训,应组织新录用人员考取所备案职业(工种)对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企业应根据培训内容,(二)资金来源,(二)审核,(二)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落实培训过程监管责任,实地核实由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组织实施,加强培训质量管理,确保培训信息可查询、过程有管理、质量可追溯,由企业集团集中组织并进行培训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