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与深圳帮扶协作和合作交流地区的交流合作,根据《深圳市帮扶协作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拟对选定组团组织参加我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项目的承办单位予以扶持,现就2025年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承办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承办单位应为具备法人资格、在深圳登记成立或在深圳从事展会行业、具备政府组展能力和经验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三、项目计划申报范围拟组织在深圳注册企业或在深圳有业务企业参加2025年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申报单位请根据2025年深圳市帮扶协作和合作交流地区展会组团组织参展项目计划表(见附件1),对拟承办组团参展的展会项目提交申报材料,四、申报材料要求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2025年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承办申请书编制大纲》(见附件2)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依照《2025年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参展项目申报书(模板)》(见附件3)进行编制,其中申报深圳市2025年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计划汇总表(表5)同时以Excel文件格式报送,五、其他事项(一)对通过评审确定的2025年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承办单位予以事后资助,(二)对确定列入资助项目计划的承办单位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承办单位应将组团筹备情况充分与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请示汇报,承办单位须凭有效申请材料向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办理核销手续,附件:1.2025年深圳市帮扶协作和合作交流地区展会组团组织参展项目计划表2.深圳市2025年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承办申请书编制大纲3.2025年深圳市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参展项目申报书4.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帮扶合作地区展会组团组织项目财政资助操作规程(链接http://www.sz.gov.cn/zfgb/2021/gb1212/content/post_9085263.html)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5年2月26日(联系人:邹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