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政策,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帮促政策有效衔接,根据《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泰州市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泰财农〔202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5年度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补助资金公示如下:2025年度居民防贫综合保障项目补助资金序号实施单位资金总额(万元)备注合计资金来源泰州市级靖江市级1农业农村局81.70820.4361.278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项目实施对象: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除外),城市低保家庭、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除外),动态监测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新增对象,原建档立卡脱贫户中未享受基本生活补贴的困境儿童共计2476人,项目资助标准:实施人身(健康)保险、财产保险和基金救助,保险280元/年·人,基金50元/年·人,保费共计81.708万元,其中泰州市级财政出资20.43万元,靖江市级财政出资61.278万元,靖江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