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一批服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工业软件、工业硬件及SaaS化服务(软件即服务)等产品,已列入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清单(2024年第一、二批)的产品不需重复申报,二、征集条件(一)产品申报单位已纳入数字化牵引单位组建的“1+1+N”产业生态联合体,(二)申报产品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授权,需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代理相关证明和应用案例(不少于3个,三、申报流程(一)生态单位将产品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任一家数字化牵引单位(参照附件1、3),(二)数字化牵引单位对生态单位资质及产品资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管理系统产品申报模块进行申报(可随时提交),数字化牵引单位可同步提交自身产品,(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产品进行评审后公布名单,(四)各数字化牵引单位将评审通过的产品资料汇总后提交1份盖章纸质版及扫描电子版材料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含汇总表、佐证材料,四、资料要求佐证资料主要包含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代理相关证明和应用案例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应用案例证明,授权类需提供授权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应用案例证明,无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授权代理相关证明和应用案例的不得报送,附件:1.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汇总表(生态单位)2.江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产品申报表(数字化牵引单位)3.佐证资料参考格式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2月24日(联系人:李明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