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做好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和申报认定等工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在加强和优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基础上,请各依托单位加强对现有152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与日常管理,二、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一)申报条件和认定程序1.依托单位按照申报通知,组织填写提交重点实验室认定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2.自治区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3.自治区科技厅为通过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制作和颁发统一的重点实验室牌匾,(二)申请材料见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请各有关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起通过“广西科技管理信息平台”子系统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址:gkg.kjt.gxzf.gov.cn/egrantweb/)进行申报及提交有关资料,各设区市科技局择优推荐企业类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超过2家,将重点支持已纳入自治区更名“大学”范畴、一流学科建设、数量尚不满足更名要求的高等学校申报和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三、其他说明(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3月28日前在“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网址:gkg.kjt.gxzf.gov.cn/egrantweb/)上完成申报工作,(二)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依托单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择优组建,各依托单位要组织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书进行可行性论证,申报材料推荐和修改完善工作须于2025年4月18日前完成,(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系统填报、申报认定、受理等相关事项(1)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联系人:谢卫电话:0771—966118—1、0771—5872356(2)广西科技经济开发中心有限公司联系人:韦小凤电话:0771—58626862.科技政策咨询等相关事项自治区科技厅基础与平台处联系人:陆曦电话:0771—2618795地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邮政编码:530022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请书.docx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5年2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文件下载:关联文件: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科政字〔2021〕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