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5〕8号)的要求,一、申报条件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二、申报程序本次申报工作采用线上申报和提交线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chrss.org.cn:8888/lxryqd/login)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子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专家服务中心依次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系统生成的汇总表(盖章)并同申报材料,三、申报材料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报函,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三)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位证书或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八)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或其复印件,四、其他事项(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账号由省专家服务中心分配,申报人账号可自行登录系统注册申请,已有账号的单位或申报人可直接登录,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线上审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