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重点地区和产业园区建设为企业提供算力服务的智算中心,推动传统数据中心加快技术改造升级为智算中心,对新建(改造)总算力在50PFlops以上,且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高于1.3的智算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等建设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企业建设智算中心及边缘计算设施,对企业部署的算力设施项目,按照设备和软件等建设费用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发展高端产品,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关键软件技术攻关,鼓励产学研合作开展面向智能化的桌面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工业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软件开发工具、工业软件及大型应用软件攻关项目,根据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省内算力基础设施因地制宜配置储能设施,提升电力自平衡能力,对配套建设储能规模在500千瓦时以上储能设施的,按不超过项目投资金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支持平台建设,聚焦绿色智能计算领域,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落地湖南,争取布局一批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对落地建设及获批的创新平台,按有关政策给予支持,强化产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支持“鹏腾”生态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构建湖南省计算产业“1+N”生态创新中心体系,对新建成投入运行的各类生态创新中心,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总体运行效果排名前三的生态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梯度奖励,(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七、培养产业人才,(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建设开源体系,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基于开放原子开源基金会孵化及运营的鸿蒙、欧拉等开源项目推广开源生态,为生态伙伴提供各类软硬件产品对接测试、生态品牌和产品展示推广、人才培养等公共服务,根据其生态推广投入费用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或者相关机构参与开源创新,培育孵化优质开源项目及开发商业发行版软件产品,根据不超过开源项目和产品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九、优化产业生态,(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