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经管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3377689邮箱:qyscj_csk@gdqy.gov.cn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3号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与审计科附件:2025年度省级市场监管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