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条件和奖励标准对规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0.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0万元,对1-2月即达到规模的企业在二季度前发放,对规上商务服务、居民服务、文化娱乐企业当年营业收入0.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万元,1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万元,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对1-2月即达到规模的企业在二季度前发放,(二)补贴条件和奖励标准对年销售额10亿元及以上的限上批发企业,每1亿元奖励3万元,对1-3月即达到规模的企业在二季度前发放,(三)申请时间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30日(四)申请材料1.资金申请表(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将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区经发局复审,附件1:资金申请表附件2:专项资金审核汇总表宁波高新区经发局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