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商规字〔2025〕1号广州市花都区商务局关于印发花都区加快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花都区加快商贸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第二条鼓励商贸企业规模突破,(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聚焦商贸创新业态第三条积极培育首店首发经济,分别给予实施招商的运营主体企业广州首店单店3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花都首店单店10万元、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单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主体企业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第四条加快商贸品牌连锁经营,单个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商贸发展保障第八条汇聚高素质商贸人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第九条拓展商贸发展空间,(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2.支持外摆促销活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3.增加停车资源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