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了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3268.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400.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10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9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108.1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887平方米,该配电房建筑占地面积308.8平方米,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根据建设现状补办该项目“配电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根据“配电房”的实际建设情况调整该项目的总平面规划,调整后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总用地面积13268.9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892.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0600.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92.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60600.3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045.8平方米,现将该项目调整前后的总平面图及配电房建筑设计方案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