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县(市、区)财政局: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4〕134号),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具体金额详见附件1、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预算,三、此项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四、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督模块,资金标识为“A0302-困难群众救助”,市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六、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未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地区除外),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表.xlsx2、2025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下达表.xls3、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