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南澳县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南农〔2018〕32号)要求,由广东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后宅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并经专家及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评审组对该公司进行资格评审研究,一致认为,广东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符合国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向,有效带动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按认定标准规定,我县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包括6方面指标,综合得分75分以上列为认定候选企业,广东耕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综合得分84分,同意确定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候选企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2月23日,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农业管理股提出(单位地址:南澳县后宅镇龙滨路农委大楼三楼306,附件1:2024年申报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流通型)评审表.pdf附件2:南澳县2024年农业龙头企业评审会评分汇总表.pdf附件3:关于印发《汕头市南澳县农业龙头企业认定与监测办法》的通知(南农〔2018〕32号).pdf南澳县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