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地点: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相关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可立即终止见习:1、未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基本生活补助,3、安排见习人员从事有毒有害或有安全隐患的工作,3、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就业见习的岗位,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4、有专门的见习指导老师,5、能够按时为见习生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1、制定本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明确相应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3、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技术或管理人员作为见习带教老师,加强安全管理和健康管理,3、根据见习基地接收见习人数,按照2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指导管理费用,3、不服从企业管理给见习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4、《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